一、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
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著作权管理若干规定》
二、所需文件:(材料可以由代理人负责准备,申请人确认)
1、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是申请人表达请求作品登记的书面文件;
2、作品登记表;
3、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
4、作品自愿登记作品说明书,是创作内容、特点、构思和过程等的具体说明;
5、著作权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工商企业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盖公章;
6、作品样本;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
三、申请流程:
申请者向办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作品登记文件。经登记的作品由市版权局发给作品登记证书。
四、预计所需时间:(依审查速度而定)
3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作品说明书必须用黑色水笔书写,且笔迹端正;
2、若作者与著作权人不一致,则需提供双方权属归属声明,及作者的身份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则需提供身份证,若为企业则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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