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所需文件:
变更注册人名义,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变更注册人地址的无须证明文件;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申请流程:
提交-------受理------审查------核准
四、预计所需时间:(没有法定时间,根据工作进度而不同)
一般时间为1-2个月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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