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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跃文告倒“王跃文”

 

 

畅销书《国画》的作者王跃文是国家一级作家,有较高知名度,湖南人。在2004年的全国书市上,湖南王跃文发现北京华龄出版社推出了一本作者名为“王跃文”的新书《国风》,对外征订,打出“《国画》之后看《国风》”的宣传口号。《国风》仅在封三内侧以极小文字注明王跃文,38岁,河北遵化人氏,职业作家,发表作品近百万字。
《国风》的署名作者王跃文,原名王立山,2004年刚刚改名为王跃文。他做煤炭生意,只有小学文化。在湖南书商杨某的授意下,王立山改名“王跃文”,并在当地有关部门重新办理了身份证。此后,杨某借用“王跃文”的身份证,找到华龄出版社,出版了署名“王跃文”的《国风》。
2004年6月,湖南王跃文向长沙市中院提起诉讼,将河北王跃文、北京中元公司、华龄出版社推上被告席,要求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王跃文没有侵犯原告的著作权。然而,被告王跃文在没有发表过作品的情况下,在书的简介中作出“已发表作品近百万字”的虚假宣传,加上他的改名行为,使人产生其作品与原告王跃文相关的联想,中元公司在明知被告王跃文与原告王跃文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的情况下,在其制作的广告宣传资料中突出使用王跃文名字,并使用“《国画》之后看《国风》”等词句,使人将“王跃文”、“《国风》”等关键词与原告及畅销小说《国画》联系起来,由此混淆作品的来源。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王跃文、北京中元公司赔偿原告10万元,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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