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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池冲破海外专利阻击
 
 
     
 
     
  中国电池冲破海外专利阻击

 

 

2004年10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关于无汞碱锰电池专利侵权调查(337电池调查案)正式公布最终结果:“原告美国劲量公司709专利不具备确定性而无效,中国电池企业可以继续向美国出口无汞碱锰电池。”听到这一消息,中国电池企业联合应诉团成员无不击掌欢呼。据称,这次胜诉,是目前中国企业在应对国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中惟一获得全胜的一场官司。
2003年4月28日,美国劲量控股集团和EVEREADY电池公司指控中国内地、日本、中国香港、印尼等国家和地区25个生产无汞碱锰电池和零件的企业侵害其“无汞碱锰电池”的知识产权而展开的“337调查”。
近些年来,中国的电池产量占全球1/3,而其中70%的产品用于出口。美国正是中国无汞碱锰电池出口的一个大市场。美国劲量公司希望利用自己“无汞碱锰电池”的专利(简称709专利),通过美国“337调查”,一举封杀美国市场的中国电池。
在整个行业生死攸关的关键时刻,面对着一些被诉侵权的国外电池企业纷纷向劲量妥协,中国电池行业做出了迅速的反应。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组织下,以及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和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18家电池企业组成了联合应诉团队,迅速组织了由20多名电池行业专家学者参加的应诉专家工作组,并采用招标的方式选取称职的律师事务所。
2004年6月2日,ITC初裁,判定包括中国在内的电池生产商侵犯了原告专利。中国应诉团队仍然没有放弃,要求ITC复议,并提交了100多页的复议报告,针对初裁法官的错误一一驳斥,并列举了大量的案例。
2004年10月4日,复议结果出来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决定包括3项:停止一切针对应诉方的调查;中国企业没有违反美国“337”条款;劲量公司在诉讼中所称的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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